ST安工11月5日晚间公告,2019年10月21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公司通过委托贷款融资3.08亿元,用于支付16安工控债本息根据《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公司应于近期支付贷款本息目前,因资金流动性紧张,且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5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未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