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有时会在网上看到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彩票收购等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广告页面一些消费者在不清楚保险内容和保费支付的情况下,被免费诱导投保天津银保监局最近几天发布防范保险诱导销售风险警示:提醒消费者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据介绍,根据监管要求,保险类型的条款和费率应报监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第一个月0元的促销行为存在核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未按要求使用的问题从营销方式来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能充分提示保费缴纳,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的整体情况,容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的重要信息此外,部分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业内人士也从保险产品本身的分析中指出,一些宣传如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并没有完全展现保费支付的整体情况,而是实际将保费分摊到了后期,消费者并没有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天津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明确购买保险,明确享受保障首先,在浏览保险营销宣传页面时,建议大家关注发布营销广告的主体和保险产品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种类,保障内容,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产品,不要被免费的营销宣传诱导购买不需要的产品如果不知道公示界面的内容,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以防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其次,如果消费者确实有保险需求,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不要点击确认销售页面未能清晰显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重点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支付,风险警示,客户通知,保险通知,续保条件,保险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保险决策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尤其是在网上报名投保的时候,不要为了方便而一网打尽最后,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时,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应当客观,真实地反馈相关信息,避免因未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隐瞒真实情况投保的消费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引发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