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快讯 >

上海:申请智能出租示范运营的申请主体应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阶段达到相应条

来源:东方财富   时间:2022-08-22 16:31:48  阅读量:17300   

上海市交通委就《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征求意见稿明确,智能租赁示范运营申请人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阶段应当符合相应条件开放道路测试阶段,自动驾驶累计里程不低于20万公里,单车自动驾驶里程不低于5000公里,完全覆盖申报行驶区域内的道路在拟示范运营区域内完成由第三方机构随机指定并监管的10项以上乘客示范应用,无人工接单,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热文榜单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