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2027年12月25日废止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调整租房提取资金的频率,加大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与天津市商业住房贷款一致,方便职工申请组合贷款。
《通知》指出,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转入职工银行储蓄账户这就放宽了租房的频率,将租房的住房公积金从季度调整为月度
对于抚养未成年二孩及以上的天津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前天津没有多子女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最高额度为每月3000元
多子女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在天津市统一贷款限额基础上提高20%抚养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是指抚养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此前,天津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没有特殊政策,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调整后,最高限额提高到96万元
同时,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家庭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房屋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调整前,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为60%
《通知》显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政策不变如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12月26日前的,按本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12月26日后受理的,适用本通知贷款受理日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的日期